大家都知道,在中国近代史上,李鸿章作为代表,曾经签署了许多不平等条约。像是《烟台条约》、《天津条约》、《中法新约》、《马关条约》、《中俄密约》、《辛丑条约》等等。为什么这么多不平等条约,都是由李鸿章作为代表签署的呢?为什么当时还有外国列强点名要求,要他来签署呢?
说起来啊,签不平等条约这事,毕竟不像买一栋拎包入住的房子那么简单。不能到了现场之后,点个头、哈个腰、再签个字就算完了。尤其是在清朝末年,必须得使尽权谋手段,明明挨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,但也得能争一分是一分,也就是要把损失降到最低。
所以这口黑锅,就不是随便什么人能背得起的。要背这口锅,不仅需要极厚的脸皮和良好的心态,更需要有国际视野和深沉的心计。李鸿章,是最合适的一个。
在当时的清政府里,哪怕是那些优中选优的官员,也就分为两种:一种是不长心的王爷;还有一种,就是那些满脑子忠君爱国思想,又完全不接地气的所谓清流。不幸中的大幸是,比起上面这两种人,李鸿章既懂洋务,又有外交手腕,哪怕是在局面最不力的情况下,他也能尽力扛住,能争一分利益就是一分。
比如说在签《中俄伊犁条约》的时候吧,之前派了崇厚去,结果差点把大半个新疆都割让给人家了。李鸿章危急时刻出手,写信请来戈登帮忙。其实呢,就是要变相拉英国入局,最后硬是把已经吃到俄国人嘴里的肉——中国北疆,给生抢回来了。
都说李鸿章这一辈子,最后有两大耻辱,就是签了《马关条约》和《辛丑条约》。但其实在签约的过程中,他一直在拼尽全力,用连横合纵的智慧和敏锐的洞察力,尽可能去保中国的利益。比如说《马关条约》,生生把赔款往下压了一亿,虽然最后没能保住台湾,却促成了三国的干涉,保住了辽东半岛。否则的话,我们可以想象一下:日本如果在1895年的时候,就同时吞并了朝鲜、台湾和东三省,那这对中国意味着什么?
所以很多日本学者都说,李鸿章签署的《马关条约》,把日本的侵华战争,整整往后推迟了四十二年。
而《辛丑条约》呢,也是同样。尽管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耻辱的一部不平等条约,可只要看看当时的背景,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。当时,东南五省都互保了,北京也沦陷了,欧美日八国已经画地为牢了,就这么惨到不能再惨的境地,中国最后竟然还没完全沦为殖民地。也是因为李鸿章在这个过程中灵活斡旋,对八国分化瓦解,最后促成了这个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好结果。
更有意思的是,李鸿章在《马关条约》和《辛丑条约》谈判中的表现,在中国历史教科书里,他总是被拿出来说事,表现出清政府丧权辱国什么的,但在日本和韩国,他的表现却被拿来做企业文化培训的经典案例:那就是,一个老人是怎样在绝境下,尽可能争取最大利益的。
而且还得说明的是,就算是“卖国”,李鸿章也并不“白卖”。每次背完黑锅,换来的都是他个人的官位和话语权的飙升,作为曾国藩的得意门生和洋务派的重量级人物,李鸿章有“东方俾斯麦”的称号,这也是“卖国”换来的权位回报。
这些虽然都属于他的私人利益,不过话又说回来,正是有了官位的回报,他才能放手做一些事,比如建立北洋水师、北洋船政局,主持中国近代本土最早的工业和军事生产。这些成就,其实正是李鸿章以背黑锅为代价,承受着举国的谩骂做到的。虽然他自嘲是“裱糊匠”,但这些事对中国的近代化过程却意义重大。
当然啦,我们分析历史问题要客观,也绝不是为了给李鸿章翻案或者洗地。在外交上,有些他做的事,也确实该骂。比如说,中法战争,明明战场上是占优势的,结果却签了停战协议,还给法国人送了大礼。后来的新疆事件,他竟然荒唐要求放弃新疆,如果不是左宗棠坚持,新疆差点就脱离中国版图了。还有甲午战争,李鸿章虽然在战前就看到了日本的威胁,却错估了日本的战争决心,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西方的调停上,导致日本借这次战争在亚洲崛起。
总结一下,李鸿章做事,是把小智慧用到极致,但缺乏大的战略视野。所以尽管按外交综合能力来看,他是清政府的第一人,但好多关键时刻,他还是坑了国家。
本文源自:微信公众号“我们爱历史”(为什么清朝那么多不平等条约都是李鸿章作为代表签的?)
音频稿:刁敏桓
讲述:郑磊